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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水利网络数据中心)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局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水文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
   3.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工作;
   4.负责信息宣传、水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系统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
   6.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和日常办公用品、重大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
   7.负责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及局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全省水文系统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并指导全系统人事工作;
   3.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任免,指导全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4.负责并指导全系统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竞赛等工作;
   5.负责机关劳动工资并指导全系统劳资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三)财务审计科

   1.指导全省水文系统财务会计和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文的财务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2.指导全省水文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
   3.负责全省水文系统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
   4.负责全省水文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省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等核算工作。

(四)党委办公室

   1.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3.牵头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共青团工作;
   4.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督促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五)纪律监督室

   1. 负责全省水文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2.负责全省水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受理信访、来访及电话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
   4.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财务审计和专项检查的监督,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
   5.承担省局纪委日常工作。

(六)水资源评价科

   1.负责全省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分析与计算、地下水分析评价、水资源论证;
   2.负责全省水文分析与计算信息化建设;
   3.负责开展全省水量信息编制;
   4.负责全省水文试验小区运维与测验方案审定;
   5.归口管理全省水文科技研究、成果转化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基地日常管理。

(七)站网科

   1.负责全省水文(站点管理、)站网规划和水文巡测计划的编制,下达年度站网计划,编制下达测站任务书;
   2.组织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业务并指导水文仪器检测、率定等工作;
   3.负责全省水文资料的复审、汇编和刊印等工作;
   4.承办省水利厅有关水文站的设立、迁移、撤销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5.负责有关测绘管理工作等。

(八)水情科

   1.指导全省水文情报预报工作;
   2.负责全省水情报汛站网规划和报汛任务管理;
   3.负责全省水情报汛信息交换;
   4.负责组织全省实时雨水情分析评价;
   5.负责组织全省水文预报及预报方案编制与审查;
   6.负责组织全省重要水情事件会商;
   7.负责全省水情旱情预警指标修订及预警产品制作。

(九)水质科

   1.负责全省水质监测站网的规划与管理,审批下达年度水质监测站网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水质监测资料的整汇编;
   3.组织开展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含各分中心)计量认证工作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水环境调查与分析评价,编制省级水功能区通报、饮用水水源地水文情报;
   5.组织开展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及信息编发工作;
   6.承担有关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方面的规划和研究等。

(十)规划建设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1.负责组织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现代化规划的编制工作;
   2.组织全省水文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编制与申报;
   3.组织全省水文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修订,承担工程建设、合同、进度、质量、安全及阶段验收管理;
   4.指导督查全省水文设施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验收和归档工作;
   5组织全省水文设施(信息化)维修养护专项管理制度修订,项目汇总、审核及监督管理;
   6.承担水文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或参与制定水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规范;
   8.督促检查水文系统安全生产政策、决策、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9.组织重大水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通信网络科

   1.指导全省并负责省级水利信息网络、防汛通信系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省级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厅保密办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
   3.负责全省水文监测站点数据传输保障工作;
   4.承担省水利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省无线电管理局做好全省水利系统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等。

(十二)信息应用科

   1.指导全省并负责省级各类水利基础数据库,水利水文信息应用系统,主机系统,机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省级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归口管理各类水文水资源基础信息以及水利基础空间数据的提供和服务。

(十三)水土保持监测科

   1.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的规划与管理,下达年度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监测资料的复审及汇编;
   2.负责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消长分析,编制省级水土保持监测年报,定期编制水土保持公报;
   3.承办厅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信息化监管工作;
   4.承办省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并协助审批工作;
   5.承担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